关于调整新城区部分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通告
因我市路网功能提升改造施工,导致多处道路资源锐减,通行压力增大。为缓解道路施工对市民出行的影响,充分提高小街巷通行效率,发挥路网微循环功能,为行人、车辆通行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发布如下交通管理通告:
取消苏虎街(总局街——哲里木路)道路南侧、光华西街(护城河北街——兴安北路)道路南侧、东影北路(新华大街——光华街)道路两侧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总局街(北垣街——新华大街)道路两侧调整为机动车夜间临时停车。
近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调整上述四条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标志、标线,调整后对不按规定临时停放车辆将按?#38556;?#20851;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